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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验房的三书一证一表
发布时间:2018/10/30 16:15:00 | 信息来源:广东广田律师事务所方建洪律师什么是验房的三书一证一表
《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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