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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发布时间:2023/6/9 14:58:12 | 信息来源:广东广田律师事务所方建洪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企业如何在正确的时机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制定劳动合同,与员工书面签订。
其次,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有权选择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种例外情形用人单位无需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存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形;
(2)劳动者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
(3)劳动者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后,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应当做好如下三点:
1、定期梳理员工档案,及时统计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的员工名单,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作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决定。避免遗忘或延误续签劳动合同;
2、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续签程序;
3、用人单位应当树立合规风险意识,在日常管理中主动履行合规义务并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做到防范风险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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